讓我們寫快速的JavaScript,JS性能優(yōu)化小竅門
JavaScript已經(jīng)是目前最流行的語言了,它能做很多事情 - 網(wǎng)站界面,服務器端,游戲 ,操作系統(tǒng) ,機器人 等等很多很多。
不過,說實話,即使它這么瘋狂流行,它的性能還沒有達到它的極限。是的,它在改進,但是等到它在各個方面趕上本地應用之前,在做一個HYBIRD混合應用時,你還不得不使用一些伎倆來優(yōu)化它的性能。
Firefox擁有目前最快的JavaScript解析器 SpiderMonkey,
有各種各樣的讓JavaScript的速度更快的努力,其中一個是asm.js. Asm.js是JavaScript是由Emscripten產(chǎn)生的一個子集,它為C/C++編繹成的JavaScript代碼做了很多優(yōu)化,編譯型后的代碼很難看,這就是為什么你不能自己寫優(yōu)化后的代碼,但它運行非???。我建議你閱讀一下這篇文章
別扯了舉個例子吧!好了,我們的目標是寫速度更快的JavaScript代碼,這里有讓你的代碼跑得更快一些的小竅門,以及更好的內(nèi)存效率。請注意,我不是嚴格討論DOM和Web應用程序,它是關于JavaScript的,DOM只是一部分。
眼見為實,我要添加為第一個添加jsperf測試用例,使用的是Firefox38和Chrome39測試。
#1不要類型轉換JavaScript是動態(tài)類型,但如果你想提高速度不要使用該功能。盡量保持變量的類型一致。這也適用于數(shù)組,盡管主要是由瀏覽器都進行了優(yōu)化,但盡量不要混用不同類型的數(shù)組。這就是為何編譯成 JavaScript的C/C++代碼使用靜態(tài)類型的原因之一。
{ var x = '2'; var y = 5; x = 2; x + y;}
測試用例
另外: 字符串與數(shù)字類型間相互轉換
比方說,你必須將字符串轉換為數(shù)字,parseInt與parseFloat是最好的方法嗎?讓我們來看看。
parseFloat("100")+"100"http:// 整型parseInt("100", 10)"100"|0"100" >> 0"100" << 0// 僅適用于正數(shù)"100" >>> 0
parseInt 測試 ~ parseFloat 測試
Firefox對位操作進行了優(yōu)化,運行的代碼比parseInt和+運算速度快約99%。而Chrome顯然對位運算符沒有偏愛,他們比parseInt函數(shù)還慢62%。
parseFloat比+運算符在兩種瀏覽器(Firefox 28%,Chrome 39%)上都要快。
因此,如果你在寫Node/Chrome或Firefox的應用程序?我認為,一般使用parseInt函數(shù)是正確的。
#2不要重新構造對象重組對象不便宜,應該避免它:
不要使用delete運算符
刪除操作比分配一個null屬性慢很多。分配null在兩個瀏覽器都快99%,但它不能修改對象的結構,但刪除可以。
編輯:我認為這里有點誤導,這并不意味著你不應該使用delete操作符,delete運算符有它自己的使用情況,它可以防止對象的內(nèi)存泄漏。
delete vs null
不要以后再添加屬性
盡量不要在以后再添加屬性,最好從一開始就定義對象的架構。這在Firefox中快100%,在Chrome中快89%。
動態(tài)屬性VS預先定義結構
#3字符串聯(lián)連字符串聯(lián)連是一個非常昂貴的操作,但是應該用什么方法呢?當然不是Array.prototype.join。
+=運算符似乎比+快很多,String.prototype.concat和Array.prototype.join在兩種瀏覽器都更快。Array.prototype.join是最慢的,符合市場預期。
字符串連接測試
#4正確的使用正則表達式使用RegExp.prototype.exec是沒有必要,不是嗎?
然而,RegExp.prototype.test和String.prototype.search之間是有性能差異的,讓我們來看看哪個方法更快:
正則表達式的方法
RegExp.prototype.exec比String.prototype.match快了不少,但他們是不完全一樣的東西,它們的區(qū)別超出了本文的范圍,看這個問答。
RegEx.prototype.test更快,可能是因為它不返回找到匹配的索引。 String.prototype.search應僅用于找到所需的匹配的索引。
然而,你不應該使用正則表達式來查找另一個字符串的位置,你可以使用String.prototype.indexOf方法。
String.prototype.search VS String.prototype.indexOf
另一個有趣的基準是String.prototype.indexOf VS RegExp.prototype.test,我個人預計后者要快,這是在Firefox中發(fā)生的事情,但在Chrome中,事實并非如此。 RegExp.prototype.test在Firefox中快32%,而在Chrome中String.prototype.indexOf快33%。在這種情況下,你自己選擇喜歡的方式吧。
#5限制聲明/傳遞變量的范圍(作用域)假如你調(diào)用一個函數(shù),瀏覽器必須做一些所謂的范圍查找,它的昂貴程度取決于它要查找多少范圍。盡量不要依辣全局/高范圍的變量,盡量使局部范圍變量,并將它們傳遞給函數(shù)。更少的范圍查找,更少的犧牲速度。
這個測試告訴我們,從局部范圍內(nèi)傳遞和使用變量比從更高的聲明范圍查找變量快,無論是Chrome和Firefox。
內(nèi)部范圍VS高范圍VS全局
#6你不需要所有的東西都用jQuery大多數(shù)開發(fā)者使用jQuery做一些簡單的任務,我的意思在一些場合你沒有必要使用jQuery,你覺得用$.val()始終是必要的嗎?就拿這個例子:
$('input').keyup(function() { if($(this).val() === 'blah') { ... }});
這是學習如何使用JavaScript修改DOM的最重要原因之一,這樣你可以編寫更高效的代碼。
用純JavaScript100%完成同樣的功能100%的速度更快,這是JSPerf基準測試
$('input').keyup(function() { if(this.value === 'blah') { ... }});
原文地址: medium.com
